保卫干事职责

栏目:规章制度 发布时间:2017-12-18

学校保卫干事在学校保卫科长的领导下工作,做好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维稳工作,其主要职责为:

  1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办公室拟定的工作计划,具体组织实施,带领学校护校队、义务消防队、班级治安小组工作,落实管理,保障安全。积极开展普法宣传,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,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。

 2、协助政教主任做好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,对冲击、袭扰学校,侮辱、殴打师生员工,进行流氓犯罪活动,破坏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,要及时制止,及时报告,并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,为学校教育教学、生活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。  

3、贯彻实施《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加强“后进生”教育转化工作,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,具体指导好班级治安小组工作,对各年级各班的“问题学生”做到心中有数,时常对他们进行教育、引导,使其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。

 4、做好学校安全检查、安全教育工作,协助做好突击工作,加强安全巡视,发现隐患及时排查,及时整改。

 5、协助做好重大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  6、做好节假日及特护期值班安排工作,并检查督促